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如果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呢?今天面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
什么情况下得不到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那么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此外,还有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劳动者死亡或宣告死亡。
以下这5种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在这5种情形下拒绝继续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均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 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
5.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金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中,月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而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如果不到3倍的就按上述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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