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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专题:房产赠送与继承,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来源:黄冈求职网 时间:2021-06-30 作者:黄冈求职网 浏览量:

在办理房屋赠与的时候,很多的朋友们并不太了解具体的办理方式,如果要办理房屋赠与的话,是需要满足条件的,只有满足条件才能进行申请,很多的朋友们对此并不太了解,那么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房产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房屋赠与的相关知识和内容吧。

一、什么是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指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依照相关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二、什么是房产赠予?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三、赠与和房产继承的区别

1、时间的区别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的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的事实,否则遗嘱继承的关系是不会发生的。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能叫做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而赠予则是在发生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

2、税费的区别

个人无偿赠予房产的,需要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予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是赠予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的时候是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房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

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用缴纳契税;

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

三、房产继承与房产赠予的利弊有哪些?

1、赠予

处于生前赠予的房产是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的,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弊端在于生前赠予的话需要交纳更多的税费,但是赠予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的话是可以节省部分税费的。

如果进行公证的话,还是产生公证费的。小编提醒大家必须注意的是,如果该赠予所得房屋进行再次交易的时候,将会产生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因此如果有再次出售的意向的话,则这种方式的成本会较高。

2、继承

房产继承的话费用较少但是程序很繁琐。遗产人去世之后,继承才刚刚开始。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市场价格而获得房产。继承又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法定房产继承是免契税的,遗嘱继承要缴纳契税的。如果其名下没有房子的话,再次出售,是不需要交个税的。目前我国还没有实施征收遗产税。

无论选择房产继承与房产赠与哪一种方式过户,如果购房者涉及到办理公证时需带齐与公证相关的一切资料,并携带公证所需费用,且根据当事人真实需求及意愿办理公证事项并提供真实证件资料。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的相关内容了,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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